根据《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》(赣教发〔2019〕6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赣助中心〔2025〕10号)等文件要求,经济管理学院严格遵照评选工作程序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及贫困佐证材料,经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,学院评审小组审核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,最终拟认定高国连等1071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具体以附表为准
公示时间:10月27日-10月31日止。
请全院师生对以上推荐人员予以监督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反映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。反映情况时要有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。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联系电话:
闫杰生: 13598384699
王东泉:187209006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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